6月27日,记者从四川省脱贫攻坚办了解到,四川2017年度脱贫攻坚“1+3”考核结果出炉,15个去年计划摘帽县(市、区)被评为摘帽工作先进县,每县获奖1000万元,分别是: 北川县 南充市嘉陵区 仪陇县 巴中市巴州区 沐川县 理县 茂县 马尔康市 汶川县 泸定县 广元市利州区 南充市高坪区 达州市通川区 巴中市恩阳区 合江县 今年1月到3月,四川组织开展了过程考核、交叉考核、第三方评估、专项考核等,收集了扶贫资金审计、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考核等方面的情况,随后对考核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、综合评价,最终形成2017年度脱贫攻坚“1+3”考核评价结果。 党委政府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市(州)共有8个,其中片区内4个,分别是广元、乐山、南充和达州;片区外分别是成都、内江、雅安和眉山。 四川全省16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(市、区)中,脱贫成效考核综合评价好的共有31个。 其中贫困县16个,分别是 苍溪县、岳池县、大竹县、渠县、南江县、叙永县、屏山县、金口河区、马边县、美姑县、若尔盖县、红原县、康定市、道孚县、甘孜县、理塘县。 非贫困县15个,分别是 简阳市、自流井区、米易县、纳溪区、什邡市、盐亭县、蓬溪县、威远县、夹江县、西充县、长宁县、汉源县、东坡区、乐至县、冕宁县。 8个扶贫专项获评“优秀”。分别是 教育扶贫专项 健康扶贫专项 财政扶贫专项 贫困家庭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扶贫专项 交通建设扶贫专项 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专项 金融扶贫专项 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 定点扶贫工作考核结果中,省纪委等128个省直部门、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8个国有企业、四川大学等70所高校、人行成都分行等21个金融(监管)机构和省人民医院等25家医院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“好”。根据规定,按分数从高到低表扬30%,四川省将对省纪委等96家单位进行通报表扬。 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考核结果显示,帮扶地7市、35县(市、区)和受扶地45县(市、区)的考核等次均为“好”;辖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20个市(州)、140个县(市、区)的“五个一”帮扶力量的考核等次均为“好”。 四川还将对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中60个先进集体和270名先进个人,以及脱贫攻坚“五个一”帮扶工作中200个先进集体和7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扬。 四川将对以上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和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资金奖励。除15个摘帽工作先进县外,16个综合评价好的贫困县每县奖励500万元、15个综合评价好的非贫困县每县奖励300万元;省内对口帮扶和“五个一”驻村帮扶先进个人每人奖励2000元。 四川明确,要运用好“1+3”考核结果,该表扬的要表扬、该奖励的要奖励、该约谈的要约谈,充分发挥好考核“指挥棒”作用;要坚持问题导向,狠抓各类问题整改,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地落实。针对资金审计发现突出问题、脱贫质量不高、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相关县(市、区),四川省脱贫攻坚办、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专项约谈。 【新闻多一点】 四川省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实行“1+3”考核体系。“1”是指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的考核,“3”分别指的是对省直部门(单位)定点扶贫工作、扶贫专项年度工作、省内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县工作的考核。 定点扶贫:考核对象为参与定点扶贫88个贫困县的314个省直部门、中央在川单位、高校、国有企业等。考核采用百分制,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“好”,总分70分(不含70分)以下的为“差”。 专项扶贫:考核对象为省级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(单位),考核方式分为自我评价与综合评定、过程考核与成效考核相结合。内容涉及编制方案、建立台账、督促指导、要件办理、资金落实、扶贫成效等。 对口帮扶藏区彝区:考核对象为省内有对口帮扶任务的7个市和35个县(市、区),以及受扶的藏区32个县(市)、彝区13个县(区)党委政府。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及运行、帮扶规划和项目推进、产业发展帮扶、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帮扶、干部人才智力帮扶、社会力量帮扶、资金投入落实等。 |